1. 确认项目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厂房改建、扩容项目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范畴。若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丙类厂房等,便属于特殊建设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与消防验收;反之,则只需办理消防备案。
2. 设计阶段
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挑选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厂房消防设计工作,设计单位需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以及厂房改建、扩容的实际需求开展设计,确保消防设计文件完整且合规。
形成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应涵盖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系统图(例如消防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设计说明书等内容。设计说明书需详细阐述设计依据、遵循的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施的选型与设置情况等。
3. 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针对特殊建设工程)
选择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建设单位自主在当地住建局网站指定的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录中选取机构,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准备申报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全套消防设计文件,包括上述提及的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系统图、设计说明书等。
若为改建项目,需提供所在建筑主体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网上申报:建设单位登录当地住建厅官网 “办事服务平台” 中的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服务平台”,上传申报材料。
受理环节: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若申请要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将退回补正,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若不属于受理范围,不予受理,并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 / 不予受理凭证》。
审查环节:各级住建部门对申报材料开展程序性、政策性审查,并依据《施工图综合审查报告》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审查工作通常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一般为 20 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长依当地规定而定。
领取审查意见书: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建设单位领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若审查通过,建设单位可依据审查意见开展后续施工;若审查不通过,建设单位需根据审查意见对消防设计进行修改完善,之后重新申请审查。
4. 申请消防备案(针对非特殊建设工程)
备案时间:建设单位应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备案方式: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备案。
准备备案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内容与特殊建设工程申报要求相似。
若为改建项目,需提供所在建筑主体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备案结果:系统会告知备案是否成功。备案成功后,建设单位需等待主管部门进行抽查;若备案失败,需依据提示修改完善材料后重新备案。
5. 施工阶段
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需委托具备相应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厂房消防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严格依照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施工质量把控: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做好施工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修改消防设计文件;若确需修改,需重新报原审查机构审查。
消防产品选用: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需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具备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应对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进行进场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监理单位职责(如有):若项目委托了监理单位,监理单位需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方案,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6. 竣工验收阶段
消防设施检测: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需委托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结论应为合格。
申请消防验收(针对特殊建设工程):
准备验收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签署,表明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质量合格。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包括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应与实际施工情况一致。
提交申请:建设单位向当地住建部门提交消防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受理与现场评定: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组织现场评定。现场评定人员会对消防设施的安装、功能进行检查测试,对建筑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进行实地查看。
出具验收意见书:依据现场评定结果,住建部门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可投入使用;若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需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消防备案抽查(针对非特殊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对已备案的非特殊建设工程进行抽查,若被抽中,建设单位需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和流程与消防验收相似,若检查合格,可正常投入使用;若检查不合格,需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接受检查。
7. 投入使用
厂房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将其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状态。同时,还需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