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改造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若写字楼改造属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改变用途)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查。例如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商场,若在写字楼内进行此类规模的商业区域改造,就需申请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等。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手续
设计单位资质确认:确保承担消防设计的单位具备相应资质,以保障设计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例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
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建设单位应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还应通过专家评审。审查合格后领取《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报告》或《(×××) 工程消防专项审查意见》 。
申报材料准备: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需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消防设计文件,若为改建、扩建项目,需提供所在建筑主体消防验收意见书;盖章齐全(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出图章,消防技术审查合格专用章等)的 PDF 格式电子施工图光盘 2 份(纸质施工图纸原件扫描,内容及顺序必须与纸质施工图一致,光盘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公章),光盘文件名称要求为单体建筑名称 + 图纸名称,扫描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施工图消防审查报告》。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如当地的政务服务平台)访问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专栏,按照要求填报上传相关申请信息及资料,并同步前往当地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当面提出申请,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若属于特殊情形,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申请人应为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的建设单位工作人员,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申请要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退回补正,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
审查:对建设单位所提交的消防设计审查申请材料进行程序性、政策性审查合格后,《施工图消防审查报告》可作为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依据。自受理之日起规定工作日内(如六个工作日,具体依当地规定)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属于特殊情形的,专家评审时间单独计算。
送达:通知建设单位领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施工准备与施工过程监管
施工单位资质选择:选择具有相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例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施工许可办理:若改造工程符合当地规定的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形,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过程监督: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消防救援机构也可能会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手续
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工程消防内容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对查验不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查验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均需盖章、负责人签字。
申报材料准备: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包括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文件;盖章齐全(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竣工图章、设计单位出图章、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消防技术审查合格专用章等)的 PDF 格式电子竣工图光盘 2 份(纸质竣工图纸原件扫描,内容及顺序必须与纸质竣工图纸一致,光盘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光盘文件名称要求为单体建筑名称 + 图纸名称,扫描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互联网访问当地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专栏,按照要求填报上传相关申请信息及资料,并同步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当面提出申请,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人应为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的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正或不予受理。
验收:相关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安排人员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要求。
出具意见:验收合格的,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说明不合格原因,建设单位需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非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备案手续
若写字楼消防改造不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范围,则需进行消防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或者到当地政务服务大厅消防窗口进行备案。备案时需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设计图纸等材料。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会通过随机抽查确定检查对象,被抽中的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后续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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